問題詳情

51.下列何者非屬銀行法第三條規定銀行經營之業務?
(A)簽發支票
(B)代理收付款項
(C)承銷及自營買賣或代客買賣有價證券
(D)受託經理各種財產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61988
統計:A(79),B(1),C(50),D(32),E(0)

用户評論

【用戶】1111111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 3 條銀行經營之業務如左:一、收受支票存款。二、收受其他各種存款。三、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四、發行金融債券。五、辦理放款。六、辦理票據貼現。七、投資有價證券。八、直接投資生產事業。九、投資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一○、辦理國內外匯兌。一一、辦理商業匯票承兌。一二、簽發信用狀。一三、辦理國內外保證業務。一四、代理收付款項。一五、承銷及自營買賣或代客買賣有價證券。一六、辦理債券發行之經理及顧問事項。一七、擔任股票及債券發行簽證人。一八、受託經理各種財產。一九、辦理證券投資信託有關業務。二○、買賣金塊、銀塊、金幣、銀幣及外國貨幣。二一、辦理與前列各款業務有關之倉庫、保管及代理服務業務。二二、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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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第 3 條銀行經營之業務如左:一、收受支票存款。二、收受其他各種存款。三、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四、發行金融債券。五、辦理放款。六、辦理票據貼現。七、投資有價證券。八、直接投資生產事業。九、投資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一○、辦理國內外匯兌。一一、辦理商業匯票承兌。一二、簽發信用狀。一三、辦理國內外保證業務。一四、代理收付款項。一五、承銷及自營買賣或代客買賣有價證券。一六、辦理債券發行之經理及顧問事項。一七、擔任股票及債券發行簽證人。一八、受託經理各種財產。一九、辦理證券投資信託有關業務。二○、買賣金塊、銀塊、金幣、銀幣及外國貨幣。二一、辦理與前列各款業務有關之倉庫、保管及代理服務業務。二二、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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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 3 條銀行經營之業務如左:一、收受支票存款。二、收受其他各種存款。三、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四、發行金融債券。五、辦理放款。六、辦理票據貼現。七、投資有價證券。八、直接投資生產事業。九、投資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一○、辦理國內外匯兌。一一、辦理商業匯票承兌。一二、簽發信用狀。一三、辦理國內外保證業務。一四、代理收付款項。一五、承銷及自營買賣或代客買賣有價證券。一六、辦理債券發行之經理及顧問事項。一七、擔任股票及債券發行簽證人。一八、受託經理各種財產。一九、辦理證券投資信託有關業務。二○、買賣金塊、銀塊、金幣、銀幣及外國貨幣。二一、辦理與前列各款業務有關之倉庫、保管及代理服務業務。二二、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