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之導遊人員,若包庇未具接待資格者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團體業務,應停止其執行此項接待業務幾年?
(A)1 年
(B)2 年
(C)3 年
(D)4 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84848
統計:A(32),B(21),C(13),D(0),E(0)
用户評論
【Clovia】評論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 28 條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之導遊人員,不得包庇未具第二十一條接待資格者執行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團體業務。違反前項規定者,停止其執行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團體業務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