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Ann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 民國 105 年 01 月 06 日 修正 )第 1 條為維護教育健全發展之需要,提升教育經費運用績效,特依教育基本法第五條第二項之規定制定本法。教育經費之編列與管理,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法律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