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人民因政府災變措施處分致其財產遭受損失,在損失發生後,經過幾年者不得提出請求?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40426
統計:A(14),B(48),C(30),D(64),E(0)

用户評論

winny】評論

選項是不是要改?災害防救法第33條之三項:損失補償應自知有損失時起,二年內請求之。但自損失發生後,經過五年者,不得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