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 土地徵收條例中有關撤銷徵收之規定,下列何者有誤?
(A)其行使之時機為已徵收之土地因違法使用
(B)需用土地人未申請者,原土地所有權人得向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請求之
(C)由需用土地人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撤銷徵收
(D)撤銷徵收後,徵收前原設定之他項權利及耕地租約不予回復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95238
統計:A(175),B(24),C(29),D(3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土地法規歷屆考題、被徵收之土地符合下列何種情形時,得依"土地徵收條例"之規定行使收回權?、徵收

用户評論

【用戶】邱懷平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49條:已公告徵收之土地,需用土地人應切時按核准計畫及所核定期限使用,在未依徵收計畫完成使用前,需用土地人應每年檢討其興辦事業計畫,並由其上級事業主管機關列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辦理撤銷徵收:一、因作業錯誤,致原徵收之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二、公告徵收時,都市計劃已規定以聯合開發、市地重劃或其他方式開發。但以聯合開發方式開發之土地,土地所有權人不願參與聯合開發者不在此限

【用戶】邱懷平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50條 撤銷或廢止徵收,由需用土地人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之已公告徵收之土地有前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各款情形之一,而需用土地人未申請撤銷或廢止徵收者,原土地所有權人得向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請求之第52條 撤銷或廢止徵收後,徵收前原設定之他項權利及耕地租約不予回復。

【用戶】邱懷平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49條:已公告徵收之土地,需用土地人應切時按核准計畫及所核定期限使用,在未依徵收計畫完成使用前,需用土地人應每年檢討其興辦事業計畫,並由其上級事業主管機關列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辦理撤銷徵收:一、因作業錯誤,致原徵收之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二、公告徵收時,都市計劃已規定以聯合開發、市地重劃或其他方式開發。但以聯合開發方式開發之土地,土地所有權人不願參與聯合開發者不在此限

【用戶】邱懷平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50條 撤銷或廢止徵收,由需用土地人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之已公告徵收之土地有前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各款情形之一,而需用土地人未申請撤銷或廢止徵收者,原土地所有權人得向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請求之第52條 撤銷或廢止徵收後,徵收前原設定之他項權利及耕地租約不予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