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行政機關依法實施即時強制,造成人民損害之補償,下列何者錯誤?
(A)該損失補償,以回復原狀為原則,金錢補償為例外
(B)對於執行機關所為損失補償之決定不服,可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C)損失補償,應於知有損失後,2 年內向執行機關請求
(D)人民因執行機關依法實施即時強制,致其財產遭受特別損失,原則得請求補償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80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奶酒貓】評論

民法→回復原狀為原則(例外可以金錢賠償) 國賠→金錢賠償為原則(例外可以回.....看完整詳解

Roy衝衝虎 終於上榜】評論

行政執行法第41 條 (即時強制而致損失得請求補償)I  人民因執行機關依法實施即時強制,致其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特別損失時,得請求補償。但因可歸責於該人民之事由者,不在此限。II  前項損失補償,應以金錢為之,並以補償實際所受之特別損失為限。III  對於執行機關所為損失補償之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IV  損失補償,應於知有損失後,二年內向執行機關請求之。但自損失發生後,經過五年者,不得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