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大陸地區人民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至少超過多少天,應就其臺灣地區來源所得,準用臺灣地區人民適用的課稅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
(A) 103 天
(B) 163 天
(C) 183 天
(D) 273 天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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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son Lin】評論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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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EN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7 月 24 日法規類別: 行政 > 大陸委員會 > 基本法規目第 25 條1.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有臺灣地區來源所得者,應就其臺灣地區來源所得,課徵所得稅。2.大陸地區人民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滿一百八十三日者,應就其臺灣地區來源所得,準用臺灣地區人民適用之課稅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