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郵件以其機關或機構之地址為收件地址者,得交與機關或機構內之接收郵件人員或郵件收發處,接收郵件人員或郵件收發處拒收掛號郵件時,應如何處理?
(A)通知收件人至郵局領取
(B)比照平信逕交其郵件收發處
(C)依無法投遞郵件規定處理 
(D)依無著郵件規定處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13552
統計:A(2420),B(16),C(157),D(56),E(0)

用户評論

janet-lin】評論

nn郵件處理規則第47條  郵件以機關、學校、公司、行號、團體、事務所或其他機構(以下簡稱機關或機構)或其負責人、員工、居住人為收件人或寄由其轉交者,均以其機關或機構為其收件地址。nn   前項機關或機構之分支機關或機構,與本機關或總機構設在同一處所時,其郵件得交與本機關或總機構。nn   郵件以其機關或機構之地址為收件地址者,得交與機關或機構內之接收郵件人員或郵件收發處。接收郵件人員或郵件收發處拒收掛號郵件時,通知收件人至郵局領取。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