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郵務營業規章規定,國內郵件存局候領期間,以候領之次日起算多久為限,但收件人得以書面申請延長至一個月?
(A)七日
(B)十日
(C)十五日
(D)二十日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47016
統計:A(232),B(188),C(8204),D(3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郵政法第四條名詞解釋、無法投遞郵件之處理、郵政法規舊題新解

用户評論

【用戶】蕭宏德

【年級】研二下

【評論內容】郵務營業規章

【用戶】Joann Chou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國內「快捷郵件」存局候領,自候領之次日起算,以「五日」為限,逾期未領按無法投遞郵件處理。收件人得以書面延長至一個月。

【用戶】蕭宏德

【年級】研二下

【評論內容】郵務營業規章第一百八十八條國內郵件存局候領期間,以候領之次日起算十五日為限,但收件人得以書面申請延長至一個月。逾期未領者,依無法投遞郵件之規定處理。 寄件人於前項期限內申請提前退回或於封面上註明留存幾日無人領取即退回字樣者,郵.....看完整詳解

【用戶】Joann Chou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國內「快捷郵件」存局候領,自候領之次日起算,以「五日」為限,逾期未領按無法投遞郵件處理。收件人得以書面延長至一個月。

【用戶】蕭宏德

【年級】博一上

【評論內容】郵務營業規章第一百八十八條國內郵件存局候領期間,以候領之次日起算十五日為限,但收件人得以書面申請延長至一個月。逾期未領者,依無法投遞郵件之規定處理。 寄件人於前項期限內申請提前退回或於封面上註明留存幾日無人領取即退回字樣者,郵.....看完整詳解

【用戶】Joann Chou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國內「快捷郵件」存局候領,自候領之次日起算,以「五日」為限,逾期未領按無法投遞郵件處理。收件人得以書面延長至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