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與 A 因債務糾紛生怨,乙知情後慫恿甲花錢買兇將 A 除去,於是甲找來丙、丁二人,以 100 萬元為代價要求二人殺害 A。丙、丁二人商議後答應了甲,於次日埋伏在 A 宅附近的公園中,待 A 夜歸時兩人持尖刀猛刺 A 數刀後各自離去。嗣後丁心生不忍,又害怕出面救 A 會對自己不利,於是打 119 專線電話召來救護車將 A 送往醫院急救,A 經搶救後幸無大礙。試問甲、乙、丙、丁四人之刑責如何?(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7738
統計:A(6006),B(105),C(25),D(9),E(0)

用户評論

【用戶】後起之秀_莊弘明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喔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憲法保留原則--規範位階最高

【用戶】臭嘎嘎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緣引自行政法概要<陳治宇所寫,層級保留規範位階由高至低分別描述之:1.憲法保留(憲法第八條之部分內容)--最高2.絕對法律保留:即必須由法律自行規定,諸如剝奪人民生命或限制人民身體自由之事項--第二高3.相對法律保留:由法律所規範或由有法律明確依據之行政命令加以規範,其對象包括關係生命、身體之外之其他自由權利的限制,以及給付行政措施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第三高4.非屬法律保留範圍:屬於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則不在法律保留之列。--最低本討論內容為陳治宇老師所有,並僅供大家參閱討論,請勿納入私有筆記販售,謝謝。編輯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