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6.「ㄨ」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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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pps0512】評論

其實 就是 選擇了3.5萬的工作 要放棄2萬5.....看完整詳解

葉子】評論

機會成本的算法定義為選擇時所必須"放棄的最高價值"  所以選了新工作時 放棄的舊薪水為 "2萬5" 以及 額外多的生活費 "5千"所以成本為 2萬5+5千=3萬..最佳解以經說的很明白了..@@||

c0042015】評論

感謝解析~~~~~~~

李宗益】評論

沒換新工作的機會成本  則 3.5萬新工作減 省下五千生活費   也是三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