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冠軍公司104年度備抵呆帳期末餘額13,000元;105年度銷貨淨額10,000,000元,應收帳款餘額3,000,000元,當年度實際發生呆帳損失20,000元,則依查核準則規定,冠軍公司105年度可列報之呆帳損失金額為若干?
(A)17,000
(B)20,000
(C)30,000
(D)37,000。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