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依營業稅法相關規定,下列營業人,何者得申請以每 1 個月為一期,於次月 15 日前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
(A)小規模營業人
(B)提供與外銷有關勞務之營業人
(C)專營免稅營業人
(D)典當業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a0917_sh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第35條營業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二月為一期,於次期開始十五日內,填具規定格式之申報書,檢附退抵稅款及其他有關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其有應納營業稅額者,應先向公庫繳納後,檢同繳納收據一併申報。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依第七條規定適用零稅率者,得申請以每月為一期,於次月十五日前依前項規定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但同一年度內不得變更。前二項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者,並應檢附統一發票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