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有關地方政府對自治條例之爭議解決途徑,下列何者錯誤?
(A)地方政府得提起覆議 (B)地方政府得提出地方性公民投票
(C)地方政府得報請上級政府予以函告無效 (D)地方政府得聲請司法院解釋
【張小品】評論
第 32 條自治條例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函送各該地方行政機關,地方行政機關收到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依第三十九條規定提起覆議、第四十三條規定報請上級政府予以函告無效或聲請司法院解釋者外,應於三十日內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