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申請藥物查驗登記,許可證變更、移轉及展延之案件,未獲核准者,申請人得自處分書送達之日起幾個月內,敘明理由提出申復?
(A)半個月
(B)三個月
(C)四個月
(D)六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33333
統計:A(1),B(1),C(1),D(0),E(0)

用户評論

【用戶】必勝大帥哥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藥事法99-1 條: 依藥事法申請藥物查驗登記、許可證變更、移轉及展延之案件,未獲核准者. ,申請人得自處分書送達之日起四個月內,敘明理由提出申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