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委員之配偶、直系血親及幾等親內旁系血親,均應迴避委員任期中, 其所審核相關整治場址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
(A)二親等
(B)三親等
(C)四親等
(D)五親等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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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澄喵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第三十條前項管理會得置委員,委員任期二年,其中專家學者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二。管理會委員於任期中及該任期屆滿後三年內,均應迴避任期中其所審核之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相關工作;委員之配偶、直系血親及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均應迴避委員任期中其所審核相關整治場址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