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澄喵】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30.排放、灌注、滲透污染物致污染物累積於地下水,而造成地下水污染之人,稱為______。(A)污染土地關係人 (B)實質污染責任人 (C)潛在污染負責人 (D)污染行為人。

【評論內容】

第二條: 十六項

潛在汙染責任人:止因下列行為,致物染物累積於土壤或地下水,而造成土壤或地下水汙染之人:

1.排放、灌注、參透汙染物。

2.核准或同意於灌排系統及灌區集水區域內排放廢汙水。

【評論主題】16.土壤污染來源明確場址,其污染物非自然環境存在經沖刷、流布、沉積、引灌,致該污染物≧土壤污染管制準者,稱為______。 (A)污染潛在區(B)污染整治場址(C)污染控制場址(D)污染管制區

【評論內容】

第二條之十七項:

汙染控制場址:指土壤汙染或地下水汙染來源明確之場址,其汙染物非自然環境存在經沖刷、流布、沉積、引灌,致該汙染物達土壤或地下水汙染管制標準者。

【評論主題】8. 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委員之配偶、直系血親及幾等親內旁系血親,均應迴避委員任期中, 其所審核相關整治場址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 (A)二親等(B)

【評論內容】

第三十條

前項管理會得置委員,委員任期二年,其中專家學者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二。管理會委員於任期中及該任期屆滿後三年內,均應迴避任期中其所審核之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相關工作;委員之配偶、直系血親及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均應迴避委員任期中其所審核相關整治場址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

【評論主題】6 土壤污染或地下水污染來源明確之場址,其污染物非自然環境存在經冲 則、流布、沉積、引灌,致該污染物達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者,稱為:(A)污染整治場址(B)污染控制場址 (C)污染控制區 (D)污

【評論內容】

第二條

十七、污染控制場址:指土壤污染或地下水污染來源明確之場址,其污染 物非自然環境存在經沖刷、流布、沉積、引灌,致該污染物達土壤 或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者。

【評論主題】1.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立法目的為_____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確保土地及地下水_______,改善生活環境,維護國民健康。 (A)管理及控制;資源永續利用(B)管理及控制;環境乾淨清新 (

【評論內容】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為預防及整治土壤及地下水汙染,確保土地及地下水資源永續利用,改善生活環境,維護國民健康,特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