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46.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下列何種情形得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A)雇主僱用勞工時未施行體格檢查(B)鍋爐使用超過規定期間,未經再檢查合格而繼續使用致發生勞工死亡之職業災害(C)未設置安全衛生組
【評論內容】(A)雇主僱用勞工時未施行體格檢查 (罰★★)...
【評論主題】40. 下列何者不屬於「職業安全衛生法」所稱之職業災害?(A)化學工廠爆炸致居民死傷多人(B)勞工因工作罹患疾病(C)勞工為修理機器感電死亡(D)勞工於噴漆時有機溶劑中毒
【評論內容】第二條 第五點職業災害:指因勞動場所之建...
【評論主題】35. 「職業安全衛生法」之中央主管機關為下列何者?(A)內政部 (B)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C)勞動部 (D)衛生福利部
【評論內容】第三條 第一點本法所稱.....觀看完整★★,...
【評論主題】29.新設加油站於建造執照取得後,申報開工前應檢具文件向 請設置油氣回收設施。 (A)中央主管機關 (B)地方主管機關 (C)內政部消防署 (D)內政部營建署
【評論內容】第4條 新設加油站於建造執照取得後,申報...
【評論主題】30.排放、灌注、滲透污染物致污染物累積於地下水,而造成地下水污染之人,稱為______。(A)污染土地關係人 (B)實質污染責任人 (C)潛在污染負責人 (D)污染行為人。
【評論內容】
第二條: 十六項
潛在汙染責任人:止因下列行為,致物染物累積於土壤或地下水,而造成土壤或地下水汙染之人:
1.排放、灌注、參透汙染物。
2.核准或同意於灌排系統及灌區集水區域內排放廢汙水。
【評論主題】16.土壤污染來源明確場址,其污染物非自然環境存在經沖刷、流布、沉積、引灌,致該污染物≧土壤污染管制準者,稱為______。 (A)污染潛在區(B)污染整治場址(C)污染控制場址(D)污染管制區
【評論內容】
第二條之十七項:
汙染控制場址:指土壤汙染或地下水汙染來源明確之場址,其汙染物非自然環境存在經沖刷、流布、沉積、引灌,致該汙染物達土壤或地下水汙染管制標準者。
【評論主題】11.「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意圖變更土地使用編定而故意污染土壤者,處 1 年以上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多少元以下罰金?(A) 15萬元(B) 50萬元(C) 100萬元(D)500 萬元
【評論內容】第 33 條
【評論主題】10.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故意污染土壤或地下水,以致成為污染控制場址或整治場址者,罰則為何? (A)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B)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C)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
【評論內容】第 33 條
【評論主題】9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未採取應變必要措施,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幾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多少元以下罰金? (A)3年、100萬元 (B)7年、100萬元 (C)3 年、500 萬元
【評論內容】第 32 條
【評論主題】8. 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委員之配偶、直系血親及幾等親內旁系血親,均應迴避委員任期中, 其所審核相關整治場址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 (A)二親等(B)
【評論內容】
第三十條
前項管理會得置委員,委員任期二年,其中專家學者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二。管理會委員於任期中及該任期屆滿後三年內,均應迴避任期中其所審核之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相關工作;委員之配偶、直系血親及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均應迴避委員任期中其所審核相關整治場址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
【評論主題】6 土壤污染或地下水污染來源明確之場址,其污染物非自然環境存在經冲 則、流布、沉積、引灌,致該污染物達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者,稱為:(A)污染整治場址(B)污染控制場址 (C)污染控制區 (D)污
【評論內容】
第二條
十七、污染控制場址:指土壤污染或地下水污染來源明確之場址,其污染 物非自然環境存在經沖刷、流布、沉積、引灌,致該污染物達土壤 或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者。【評論主題】3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之污染行為人或潛在污染責任人,應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知後幾個月內,提出土壤、地下水污染調查及評估計畫,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後據以實施。調查及評估計畫執行期
【評論內容】第 14 條
【評論主題】2. 控制場址未經公告為整治場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命污染行為人或潛在污染責任人,應幾個月內完成調查工作及擬訂污染控制計畫,並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污染控制計畫提出之期限,得
【評論內容】第 13 條
【評論主題】1.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立法目的為_____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確保土地及地下水_______,改善生活環境,維護國民健康。 (A)管理及控制;資源永續利用(B)管理及控制;環境乾淨清新 (
【評論內容】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為預防及整治土壤及地下水汙染,確保土地及地下水資源永續利用,改善生活環境,維護國民健康,特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