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依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原住民山地鄉、平地鄉之鄉公所,可以以該地區之原住民族語言書寫公文
(B)花蓮火車站可以使用阿美族、太魯閣族語進行播音
(C)為因應原住民學生學習的需求,花蓮的國民中小學可以以阿美族語或是太魯閣族語進行教學
(D)原住民至法院出庭陳述意見時,可以以原民族語言陳述意見,但需自行聘請通譯傳譯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1000060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 第 13 條政府機關(構)處理行政、立法事務及司法程序時,原住民得以其原住民族語言陳述意見,各該政府機關(構)應聘請通譯傳譯之。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立原住民族語言人才資料庫,提供各級政府機關(構)視需要聘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