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62民法中有所謂事實行為,係指因自然人的事實上動作而發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為。下列何者為事實行為?
(A)召集社員總會的通知
(B)對債務人的請求
(C)無主物先占
(D)授與代理權的通知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52525
統計:A(84),B(63),C(596),D(49),E(0)

用户評論

Eder Tpc】評論

B為意思通知,屬準法律行為

信念,很重要,要有長期忍受】評論

事實行為是指直接根據當事人行為結果的事實,隨即自然而然地發生法定效果的行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