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ina Huang】評論
行政院會議為中華民國最高決策機構或稱決策單位,是醞釀重要政策和制定重大施政方針的地方,行政院長會同行政院會議通過每週舉行一次會議,行政院長在重要決策和議決重大施政方針及向立法院提出或提交法律、預算、戒嚴、大赦、宣戰、媾和、條約等法案前均先由行政院長會同行政院會議通過每週舉行一次會議商討行政院院長、行政院副院長、政務委員,與八部二會、各委員會首長共同組成「行政院會議」(簡稱院會),為中央政府各行政部門的最高決策會議。至於秘書長、副秘書長、主計長、人事行政局局長、新聞局局長,此外中華民國直轄市市長(原為臺北市市長和高雄市市長,五都升格後納入新北市市長、臺中市市長和臺南市市長)和二位省主席(省長)...
【Yulia】評論
這和是否獨立機關無涉吧,依行政院議事規則第4條下列事項提出行政院會議議決之:一、依法須提出行政院會議議決事項。
【榮】評論
本題題目是問行政院會議,怎麼會扯到獨立機關去~~即使是獨立機關院會議是各部會首長共同的決議,應要共同遵守,所以個人認為D沒錯!
【simonlinhhh】評論
(A)採委員制→首長制(B)由[總統]擔任主席→行政院長(C)每[月]舉行一次→週(D)經議決之事務,行政院所有部會均應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