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ai Wong】評論
1.15 歲以上未滿16歲的受雇者稱為童工。2.童工工作限制: (1)須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2)不得從事繁重、危險的工作 (3)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 (4)例假日、晚上8時至隔日早上6時之時間不得工作3.不得雇用未滿15歲的人從事工作。
【陳群豪】評論
勞基法第 47 條(童工工作時間之嚴格限制)童工每日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例假日不得工作。
【Nikki Tan】評論
(D) 35條不是有規定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