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Lo】評論
第 4 條訴願之管轄如左:一、不服鄉 (鎮、市) 公所之行政處分者,向縣 (市) 政府提起訴願。
【程阿貓】評論
寫到後面都混亂了說,訴願管轄機關原則上是處分機關的上級機關,例外是原處分機關那要怎麼分
【Wanchen Hsieh】評論
第9 條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或其所屬機關及鄉(鎮、市)公所依法辦理上級政府或其所屬機關委辦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為受委辦機關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比照第四條之規定,向受委辦機關之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