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評論
血親及配偶皆可投保,姻親不可!全民健康保險投保身份有兩類,為被保險人及眷屬l 被保險人被保險人分為六類,第一類不得為第二類及第三類;第二類不得為第三類;第一類至第三類不得為第四類及第六類。保險對象應依上述投保順序及資格參加健保。同一類具有兩種以上被保險人資格者,應以主要工作之身分參加健保(主要工作,以實際工作時間長短為標準;若工作時間長短相同,再以收入多寡作為考量依據)。(1)第一類:受僱者、雇主或自營業主,以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2)第二類: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或參加海員總工會或船長公會為會員之外僱船員。(3)第三類:農會會員,或年滿15歲以上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