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93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我國勞工須年滿多少歲以後,雇主始得強制其退休?
(A)五十五歲
(B)六十歲
(C)六十五歲
(D)不論勞工年齡,雇主皆無強制退休之權利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72951
統計:A(1),B(1),C(213),D(15),E(0)

用户評論

【用戶】Romeo Yu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勞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自請退休:一、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二、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三、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勞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一、年滿六十五歲者。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但不得少於五十五歲。」分別為勞動基準法第53條、第54條定有明文。

【用戶】Romeo Yu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勞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一、年滿六十五歲者。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