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Romeo Yu】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3 依司法院釋字第 684 號解釋,有關大學所為非屬退學之處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主張權利受侵害之學生得提起行政爭訟(B)此所涉及之權利救濟,係屬憲法所保障之訴願權以及訴訟權(C)對於非屬退學之

【評論內容】大學為實現研究學術及培育人才之教育目的或維持學校秩序,對學生所為行政處分或其他公權力措施,如侵害學生受教育權或其他基本權利,即使非屬退學或類此之處分,本於憲法第十六條有權利即有救濟之意旨,仍應許權利受侵害之學生提起行政爭訟,無特別限制之必要。在此範圍內,本院釋字第三八二號解釋應予變更。

【評論主題】3593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我國勞工須年滿多少歲以後,雇主始得強制其退休?(A)五十五歲(B)六十歲(C)六十五歲(D)不論勞工年齡,雇主皆無強制退休之權利

【評論內容】勞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一、年滿六十五歲者。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

【評論主題】3593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我國勞工須年滿多少歲以後,雇主始得強制其退休?(A)五十五歲(B)六十歲(C)六十五歲(D)不論勞工年齡,雇主皆無強制退休之權利

【評論內容】勞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自請退休:一、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二、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三、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勞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一、年滿六十五歲者。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但不得少於五十五歲。」分別為勞動基準法第53條、第54條定有明文。

【評論主題】49 依行政訴訟法之規定,公法上之權利因現狀變更,有不能實現或甚難實現之虞者,為保全強制執行,得如何主張?(A)聲明異議 (B)聲請假扣押 (C)聲請假執行 (D)聲請假處分

【評論內容】第298條(假處分之要件)公法上之權利因現狀變更,有不能實現或甚難實現之虞者,為保全強制執行,得聲請假處分。於爭執之公法上法律關係,為防止發生重大之損害或避免急迫之危險而有必要時,得聲請為定暫時狀態之處分。前項處分,得命先為一定之給付。行政法院為假處分裁定前,得訊問當事人、關係人或為其他必要之調查。

【評論主題】【題組】 ⑵請說明焚化法處理都市固體廢棄物的缺點為何?

【評論內容】民用航空法

【評論主題】一、如圖一所示電路,其中直流偏壓(DC bias)VCC=8 V,VBB=2.5 V,VBE=0.7 V,另外 R2=1.5 kΩ,R1=50 kΩ,β=90,求 vo/vi=?(20 分)

【評論內容】客體錯誤:甲欲殺乙,誤將丙當作乙而殺之。為等價之客體錯誤,不阻卻故意,故甲仍成立刑法故意殺人罪。

【評論主題】【題組】 ⑷超輕型載具

【評論內容】陸海空軍刑法1030115第 2 條非現役軍人於戰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適用本法之規定處罰但審判還是由ㄧ般法院

【評論主題】【題組】 ⑷超輕型載具

【評論內容】軍事審判法1020813第 1 條現役軍人戰時犯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之罪,依本法追訴、處罰。現役軍人非戰時犯下列之罪者,依刑事訴訟法追訴、處罰:一、陸海空軍刑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四十六條及第七十六條第一項。二、前款以外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之罪。非現役軍人不受軍事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