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meo Yu】評論
直接影響公務員之行為權益之法律效果,為行政處分;若僅屬執行職務之內部指示,則非行政處分
【KaiKai】評論
D不可能 如果A對的話B也對 所以選C
【盧妍蓁】評論
申訴、再申訴的標的: 服務機關所為具體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 。 服務機關所為具體之管理措施-如長官或主管所為工作指派、調任、未影響其公務員身分之懲處及考績評定。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服務機關是否提供執行勤務所需設備、工作環境、安全、衛生完善措施。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記大過一次非屬行政處分年終考績評定乙等=行政處分最高行政法院 104 年 8 月份第 2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二) 決議日期:民國 104 年 08 月 25 日年終考績的評價結果分為甲、乙、丙及丁四等,各等第考評即發生考績法第 7 條所示各該等第之法律效果,乃公務員所屬機關所為直接對該公務員身分發生考績法上外部效力之單方行為,本質與行政程序法第 92 條所指行政處分無異。
【考上之後我想去露營】評論
「訴願」的概念訴願法第 1 條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訴願。 「復審」的概念人員保障法第25條第1項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提起復審。本題中,「記一大過」不是行政處分(應屬管理措施)→ 因此 (A)記大過一次乃屬行政處分(不正確)訴願、復審必須成立在「行政處分」上 → 因此 (D)A得依法提起訴願(不正確) (B)A得依法提起復審(不正確)相關:一次記二大過者,免職。(免職可以復職,免除職務不得再任用)疑問...
【Asouki Wu】評論
11樓的~ 這題是民國100年的律師一試試題,題目中有寫到依據司法院解釋選出答案,(C)選項是依據釋字第243號解釋做成的答案選項,依當年民國100年的考題,要選釋字第243號解釋才是正確的,所以當年答案是公布(C)民國100年以後又出現了新的決議跟大法官解釋,已認為單純記大過也可依法提起救濟,如下:最高行政法院104年8月份第2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二)法律問題:公務員經評定年終考績列丙等,該公務員得否提起行政訴訟求為救濟?決 議:憲法第18條所保障人民服公職之權利,包括公務人員任職後依法律晉敘陞遷之權,為司法院釋字第611號解釋所揭示。而公務員年終考績考列丙等之法律效果,除最近1年不得辦理陞任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
【Fangoo_110地特四】評論
「訴願」的概念訴願法第 1 條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訴願。 「復審」的概念人員保障法第25條第1項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提起復審。本題中,「記一大過」不是行政處分(應屬管理措施)→ 因此 (A)記大過一次乃屬行政處分(不正確)訴願、復審必須成立在「行政處分」上 → 因此 (D)A得依法提起訴願(不正確) (B)A得依法提起復審(不正確)相關:一次記二大過者,免職。(免職可以復職,免除職務不得再任用)疑問...
【Li-Yi Wu】評論
11樓的~ 這題是民國100年的律師一試試題,題目中有寫到依據司法院解釋選出答案,(C)選項是依據釋字第243號解釋做成的答案選項,依當年民國100年的考題,要選釋字第243號解釋才是正確的,所以當年答案是公布(C)民國100年以後又出現了新的決議跟大法官解釋,已認為單純記大過也可依法提起救濟,如下:最高行政法院104年8月份第2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二)法律問題:公務員經評定年終考績列丙等,該公務員得否提起行政訴訟求為救濟?決 議:憲法第18條所保障人民服公職之權利,包括公務人員任職後依法律晉敘陞遷之權,為司法院釋字第611號解釋所揭示。而公務員年終考績考列丙等之法律效果,除最近1年不得辦理陞任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
【J-kepgoi】評論
依釋字785及109保訓會函釋,公務員被記大過屬行政處分,不服處分應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復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