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甲所有挖土機一台,被經濟部水利署河川管理局查獲,系爭挖土機為不明人士於河川中使用採取土石,經濟部乃依水利法規定沒入甲之挖土機。甲不服,以其對系爭挖土機違法使用之事實並不知情,提起訴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水利法設有得沒入行為人使用之機具設備規定,經濟部予以沒入於法有據
(B)行政罰法雖以所有人之故意或重大過失為裁處沒入之要件,系爭機具既供他人使用,可推定所有人之故意或重大過失
(C)甲未能證明系爭機具設備有遺失或其他無故意過失情事,故經濟部得逕予裁處沒入
(D)行政罰法雖以所有人之故意或重大過失為裁處沒入之要件,系爭機具所有人有無故意或重大過失應由經濟部負舉證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97058
統計:A(209),B(460),C(375),D(160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訴願管轄之機關、國家賠償之要件、行政罰法--其他種類行政罰之要件

用户評論

Katrina Lin】評論

行政機關應就行為人故意過失負舉證責任現代民主法治國家對於行為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欲加以處罰時,應由國家負證明行為人有故意或過失之舉證責任,方為保障人權之進步立法。

《照著做,成功擠進國考窄門】評論

又受教了(筆記)!  非常感恩

He Shiuan You】評論

A是錯在哪裡?

97141346】評論

給8F,本題不是沒入行為人之機具,而是沒入第3人之機具,所以應該要討論行政罰法關於第3人沒入的情形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