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甲機關與乙公司簽訂「大甲溪砂石河道整理採取整體管理改善計畫委託契約書」後,因921大地震及河道占耕戶之抗爭,致乙公司僅能於契約有效期間內,採取少量土石,試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公司不得因情事變更而請求甲機關調整契約內容
(B)甲機關拒絕調整契約時,乙公司得提起撤銷訴訟
(C)河道占耕戶抗爭,並非當時所得預料,故乙公司得請求終止契約
(D)甲機關得因921大地震而不能調整契約內容,逕行終止契約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58363
統計:A(61),B(267),C(1098),D(100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契約

用户評論

【用戶】Theresa Mo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對於蘇郁銘的回覆,持不同看法。因情事變更後契約之調整或終止(147條),

【用戶】Hui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A)乙公司不得因情事變更而請求甲機關調整契約內容:可以請求調整(B)甲機關拒絕調整契約時,乙公司得提起撤銷訴訟:甲拒絕調整契約,屬於不能調整,故乙得終止契約,而非打撤銷訴訟(C)河道占耕戶抗爭,並非當時所得預料,故乙公司得請求終止契約:先調整,不能調整,才能終止 (D)甲機關得因921大地震而不能調整契約內容,逕行終止契約第147條 第1項行政契約締結後,因有情事重大變更,非當時所得預料,而依原約定顯失公平者,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適當調整契約內容。如不能調整,得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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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A)應改成=乙公司得因情事變更而請求甲機關調整契約內容(行政程序法第 147 條第 1 項)。(B)應改成=甲機關拒絕調整契約時,乙公司不得提起撤銷訴訟(最高行政法院95 年度判字第1137 號判決)。(C)應改成=河道占耕戶抗爭,並非當時所得預料,但乙公司仍不得終止契約(最高行政法院95 年度判字第1137 號判決)。(D)甲機關得因921大地震而不能調整契約內容,逕行終止契約=921 大地震符合「情事重大變更,非當時所得預料」之情形,故甲機關得因無法調整契約內容而逕行予以終止契約(行政程序法第 147 條第 1 項)。行政訴訟法 第 147 條  (情事變更後契約之調整或終止)原則=行政契約締結後,有未能預料之情事重大變更,而依原約定顯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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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A)選項為錯誤。最高行政法院 95 年度判字第 1137 號判決(摘錄):「……揆之首開規定及說明,本件上訴人(乙公司)於訂約後,並未取得向被上訴人請求調整契約內容,並於經被上訴人拒絕後,得提起行政訴訟請求被上訴人同意之權,則於本件契約期限於89 年6 月30 日屆滿後,上訴人更無從依據系爭契約主張權利。且上訴人據以請求之法律依據即行政程序法第147 條規定,係自90 年1 月1 日施行,該條復無得溯及既往適用之規定,從而上訴人於原審之訴,即難認為有理由。」最高行政法院認為上訴人(乙公司)因簽訂契約之時點係在行政程序法施行之前,故其無行政程序法第147條規定之適用,故其不得因情勢變更而請求調整契約內容。故(A)選項應為正確。惟因...

【用戶】Theresa Mo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對於蘇郁銘的回覆,持不同看法。因情事變更後契約之調整或終止(147條),其第1項,在學理上,稱為[不可預期理論],所稱[當事人之一.....看完整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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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A)應改成=>乙公司得因情事變更而請求甲機關調整契約內容(行政程序法第 147 條第 1 項)。(B)應改成=>甲機關拒絕調整契約時,乙公司不得提起撤銷訴訟(最高行政法院95 年度判字第1137 號判決)。(C)應改成=>河道占耕戶抗爭,並非當時所得預料,但乙公司仍不得終止契約(最高行政法院95 年度判字第1137 號判決)。(D)甲機關得因921大地震而不能調整契約內容,逕行終止契約=>921 大地震符合「情事重大變更,非當時所得預料」之情形,故甲機關得因無法調整契約內容而逕行予以終止契約(行政程序法第 147 條第 1 項)。行政訴訟法 第 147 條  (情事變更後契約之調整或終止)原則=>行政契約締結後,有未能預料之情事重大變更,而依原約定顯失...

【用戶】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A)選項為錯誤。最高行政法院 95 年度判字第 1137 號判決(摘錄):「……揆之首開規定及說明,本件上訴人(乙公司)於訂約後,並未取得向被上訴人請求調整契約內容,並於經被上訴人拒絕後,得提起行政訴訟請求被上訴人同意之權,則於本件契約期限於89 年6 月30 日屆滿後,上訴人更無從依據系爭契約主張權利。且上訴人據以請求之法律依據即行政程序法第147 條規定,係自90 年1 月1 日施行,該條復無得溯及既往適用之規定,從而上訴人於原審之訴,即難認為有理由。」最高行政法院認為上訴人(乙公司)因簽訂契約之時點係在行政程序法施行之前,故其無行政程序法第147條規定之適用,故其不得因情勢變更而請求調整契約內容。故(A)選項應為正確。惟因...

【用戶】Apple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A)乙公司不得因情事變更而請求甲機關調整契約內容情勢變更得請求他方適當調整內容。如不能調整,得終止契約。(B)甲機關拒絕調整契約時,乙公司得提起撤銷訴訟行政契約之救濟為一般給付訴訟(C)河道占耕戶抗爭,並非當時所得預料,故乙公司得請求終止契約情勢變更得請求他方適當調整內容。如不能調整,得終止契約。(D)甲機關得因921大地震而不能調整契約內容,逕行終止契約情勢變更得請求他方適當調整內容。如不能調整,得終止契約。

【用戶】Theresa Mo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對於蘇郁銘的回覆,持不同看法。因情事變更後契約之調整或終止(147條),其第1項,在學理上,稱為[不可預期理論],所稱[當事人之一.....看完整詳解

【用戶】Apple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A)乙公司不得因情事變更而請求甲機關調整契約內容情勢變更得請求他方適當調整內容。如不能調整,得終止契約。(B)甲機關拒絕調整契約時,乙公司得提起撤銷訴訟行政契約之救濟為一般給付訴訟(C)河道占耕戶抗爭,並非當時所得預料,故乙公司得請求終止契約情勢變更得請求他方適當調整內容。如不能調整,得終止契約。(D)甲機關得因921大地震而不能調整契約內容,逕行終止契約情勢變更得請求他方適當調整內容。如不能調整,得終止契約。

【用戶】She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147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之補償規定的敘述,都沒有說到第一條終止契約要補償。

【用戶】賴宥靜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B VV一律打行訴8D 行程法147情勢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