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5下列有關縣(市)長不能執行職務之敘述,何者錯誤?
(A)縣(市)長因罹患重病,或因故不執行職務連續達6個月以上者,內政部應解除其職務
(B)該縣(市)長經解除職務後,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
(C)縣(市)長死亡,而依法應補選者,應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補選
(D)縣(市)長死亡者,其所遺任期不足2年時,不再補選,由代理人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為止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30276
統計:A(1046),B(503),C(248),D(22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地方行政首長因辭職、去職、死亡、停職之代理、地方制度法

用户評論

【用戶】Vens Wu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地制80條!分兩段原因解除~~~~因病一年不執行職務 或  因故(其他事)不執行職務連續達6個月以上

【用戶】Aimee Kung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因病1年因故6個月

【用戶】吳偉哲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BCD 規定在 地方制度法82

【用戶】狂徒(我要回家!)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A)地方制度法第80條:直轄市長、縣 (市) 長、鄉 (鎮、市) 長、村 (里) 長,因罹患重病,致不能執行職務繼續一年以上,或因故不執行職務連續達六個月以上者,應依前條第一項規定程序解除其職務;直轄市議員、縣 (市) 議員、鄉 (鎮、市) 民代表連續未出席定期會達二會期者,亦解除其職權。 (B)地方制度法第82條第1項: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及村(里)長辭職、去職、死亡者,直轄市長由行政院派員代理;縣(市)長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鄉(鎮、市)長由縣政府派員代理;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派員代理。 (C)、(D)地方制度法第82條第3項: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及村(里)...

【用戶】Vens Wu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地制80條!分兩段原因解除~~~~因病一年不執行職務.....看完整詳解

【用戶】Aimee Kung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因病1年因故6個月

【用戶】吳偉哲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BCD 規定在 地方制度法82

【用戶】吳偉哲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BCD 規定在 地方制度法82

【用戶】sesame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A)★★★★★★80★:★★★★、★ (...

【用戶】賴宥靜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自我筆記咕溜~(故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