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meo Yu】評論
第1052條(裁判離婚之原因)
【哭雲】評論
看試題來源,是在行政程序法的考題沒錯啊。雖然是法緒的XDDDD。但應該要「尊重」考選部,不能亂擺XDDD?
【廢柴大叔】評論
什麼考選部?這不是經濟部聯招嗎?
【jacks.shih已考上】評論
自編-「離婚必成七字訣」:● 配偶直親互為虐,密婚偷情不堪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