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下列有關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前言之敘述,何者錯誤?
(A)憲法本文的前言明定我國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B)憲法本文的前言,說明了制定憲法的權力來源是全體國民之付託
(C)憲法增修條文的前言,提及 1991 年修憲時的國家背景
(D)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憲法本文前言所稱「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 ,不構成修憲界限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困難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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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wl02440581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憲法:第一章 總綱第1條 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中華民國憲法前言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看完整詳解

【用戶】考生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憲法本文第一條才是說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故非憲法本文的前言而是第一條

【用戶】麗金(nina chen)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第一條才是= =

【用戶】瘖啞人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C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依照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增修本憲法條文如左:

【用戶】瘖啞人

【年級】幼兒園下

【評論內容】C★★★★★★★★★★★,...

【用戶】歸零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Q1.下列有關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前★★★★...

【用戶】Roy衝衝虎 終於上榜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A)→ C1 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B)前言→ 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C)增修前言統一前需要修改憲法的必要,國民大會→ 立法院立委(D)J499;J721 修憲有界限說→ 不能修改範圍:第1 條民主共和國原則、第2 條國民主權原則、第二章保障人民權利、以及有關權力分立與制衡之原則,具有本質之重要性,亦為憲法整體基本原則之所在。得修改:如未違反前述民主共和國原則、國民主權原則,或未涉人民基本權核心內涵之變動,或不涉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之違反,即未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