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有關「信函」之尺寸限制,成捲者,其長度及直徑之二倍,合計不得小於幾公分?最大一面之尺寸不得小於幾公分?(許可差 2 毫米)
(A) 27 公分、10 公分
(B) 20 公分、14 公分
(C) 14 公分、9 公分
(D) 17 公分、10 公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4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阿誠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第十二條信函每件重量不得逾二公斤。但郵政法第六條第一項所定專營之文件不在此限。

【用戶】fighting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郵務營業規章第十二條    信函每件重量不得逾二公斤。但郵政法第六條第一項所定專營之文件不在此限。信函每件尺寸限制如下:一、尺寸最大限制,長寬厚各不逾六十公分,合計以九十公分為限;成捲者,其長度及直徑之二倍,合計以一百零四公分為限,最大一面之尺寸不逾九十公分。許可差均為二毫米。二、尺寸最小限制,不得小於十四公分乘九公分,許可差二毫米;成捲者,其長度及直徑之二倍,合計不得小於十七公分,其最大一面之尺寸不得小於十公分。寄件人交寄之信函,其規格不符合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者,應重裝或分裝。

【用戶】阿誠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第十二條信函每件重量不得逾二公斤。但郵政法第六條第一項所定專營之文件不在此限。

【用戶】fighting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郵務營業規章第十二條    信函每件重量不得逾二公斤。但郵政法第六條第一項所定專營之文件不在此限。信函每件尺寸限制如下:一、尺寸最大限制,長寬厚各不逾六十公分,合計以九十公分為限;成捲者,其長度及直徑之二倍,合計以一百零四公分為限,最大一面之尺寸不逾九十公分。許可差均為二毫米。二、尺寸最小限制,不得小於十四公分乘九公分,許可差二毫米;成捲者,其長度及直徑之二倍,合計不得小於十七公分,其最大一面之尺寸不得小於十公分。寄件人交寄之信函,其規格不符合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者,應重裝或分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