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MIKE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主管機關依法律授權而訂頒之考選簡章,之後該機關依據該法規命令對特定人公法上具體事件,對外直接發生法律上效果之單方決定,對於相對人憲法第18條服公職之權利、義務有所規制。因此,主管機關對於應試或甄選人之未錄取通知,係行政處分之性質(釋字319號參照)。資料來源:行政法林清老師
【用戶】MIKE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主管機關依法律授權而訂頒之考選簡章,之後該機關依據該法規命令對特定人公法上具體事件,對外直接發生法律上效果之單方決定,對於相對人憲法第18條服公職之權利、義務有所規制。因此,主管機關對於應試或甄選人之未錄取通知,係行政處分之性質(釋字319號參照)。資料來源:行政法林清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