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乙住所地在 A 地、丙住所地在 B 地,乙、丙二人間有僱傭關係,乙為僱用人,丙為受僱人。某日,丙在 C 地乙所承攬工程之工地中,因執行職務行為,致甲受傷並受有損害。甲遂於 A 地地方法院對乙、丙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共同訴訟。乙經通知到庭後逕為言詞辯論,丙則抗辯 A 地地方法院無管轄權而拒絕辯論。試問:A 地受訴法院就本件訴訟應如何處理?(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73289
統計:A(282),B(42),C(1876),D(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社會權—生存權、工作權、受教育權

用户評論

Chia Hui Huan】評論

社會權1工作2教育3生存

石依華】評論

哇咧第一次聽說天賦人權被歸納出<社會權>的說法@@(我落伍了嗎)

林沛淯】評論

社會權是為人權分類中最新、發展最晚,且為20世紀新人權。在憲法十三章的基本國策之社會權,主要有三:1.第三節 國民經濟(工作權),保障工作。2.第四節 社會安全(生存權),保障生存。3.第五節 教育文化(教育權),提供教育、保障文化工作者的工作。

Wen Xuan Xie】評論

竟然把參政權看成受益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