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Liar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根據「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第六條第三項提到:輔導資料之轉銜,應取得學生本人或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主動請求轉銜輔導。二、基於維護公共利益之必要,經學校主管機關同意。三、基於保護學生生命、身體或健康之必要。四、依其他法規規定。引述自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