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法律案之通過,至少須有立法委員幾人之出席與同意?
(A)立法委員總額二分之一出席與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
(B)立法委員總額三分之二出席與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
(C)立法委員總額三分之一出席與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
(D)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22335
統計:A(963),B(487),C(1838),D(26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立法院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行為能力 / 權利能力、行政院

用户評論

Chih Hui】評論

第4條(開會額數及總額計算標準)  立法院會議,須有立法委員總額三分之一出席,始得開會。  前項立法委員總額,以每會期實際報到人數為計算標準。但會期中辭職、去職或亡故者,應減除之。

默默】評論

超低的門檻,113人的三分之一只要38人出席、過半20人同意就能通過法律嗎?離譜!

李宗翰】評論

每次複習到這個數字,就覺得嘆息,少數幾人就能掌控台灣的未來XD

Ain't no suns】評論

至少也1/2出席= =這規定根本就是亂搞,一群在玩遊戲制定法律

snoopy75smb】評論

(A)立法委員總額二分之一出席與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X)(B)立法委員總額三分之二出席與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X)(C)立法委員總額三分之一出席與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O)(D)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X)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 4 條 (開會額數及總額計算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