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依司法院解釋,固有疆域範圍之認定,屬於下列何種問題,不應由釋憲機關解釋?
(A)重大之法律問題
(B)重大之民生問題
(C)重大之民族問題
(D)重大之政治問題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2001
統計:A(64),B(86),C(167),D(364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法律解釋的主體

用户評論

【用戶】Chih Hui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理由書國家領土之範圍如何界定,純屬政治問題;其界定之行為,學理上稱之為統治行為,依權力分立之憲政原則,不受司法審查。我國憲法第四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對於領土之範圍,不採列舉方式而為概括規定,並設領土變更之程序,以為限制,有其政治上及歷史上之理由。其所稱「固有之疆域」究何所指,若予解釋,必涉及領土範圍之界定,為重大之政治問題。本件聲請,揆諸上開說明,應不予解釋。

【用戶】蔡明憲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補充:釋字第 328 號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328

【用戶】Chih Hui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理由書        國家領土之範圍如何界定,純屬政治問題;其界定之行為,學理上稱之為統治行為,依權力分立之憲政原則,不受司法審查。我國憲法第四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用戶】蔡明憲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補充:釋字第 328 號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328

【用戶】Chih Hui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理由書        國家領土之範圍如何界定,純屬政治問題;其界定之行為,學理上稱之為統治行為,依權力分立之憲政原則,不受司法審查。我國憲法第四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看完整詳解

【用戶】蔡明憲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補充:釋字第 328 號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