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4.人員調(離)職不收回智慧手機管制標籤,惟當事人應先行向原單位業管承參領回原申請表及切結書,並攜至新任單位申請,奉核後沿用原標籤。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