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自行製造、使用之最大起飛重量 25 公斤以上遙控無人機,何人可提出合併型式檢驗及實體檢驗之申請?
(A) 製造者。
(B) 操作人。
(C) 所有人。
(D) 設計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吳林甫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 第 15 條最大起飛重量二十五公斤以上之遙控無人機,為確保遙控無人機符合設計、製造、改裝之性能諸元,應由其所有人檢附申請書(附件二),向民航局申請實體檢驗,經檢驗合格者,發給實體檢驗合格證(附件七)。最大起飛重量二十五公斤以上之遙控無人機,為自行製造、使用者,其所有人應檢附前項申請書,向民航局合併申請型式檢驗及實體檢驗。經檢驗合格後,發給特種實體檢驗合格證(附件八)。實體檢驗合格證之有效期限為三年;特種實體檢驗合格證之有效期限,由民航局依其設計、製造、改裝之性能諸元,註記於合格證上,最長不得逾三年。實體檢驗合格證及特種實體檢驗合格證應於屆期前三十日內,由其所有人檢附原檢驗合格證影本,向民航局申請重新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