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Xuan Pei Ru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20條(未滿十八歲兒童及少年之醫療照顧措施) 政府應規劃實施未滿十八歲兒童及少年之醫療照顧措施,必要時並得視其家庭經濟條件補助其費用。
【用戶】kate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年齡限制已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