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uan Pei Ru】評論
第20條(未滿十八歲兒童及少年之醫療照顧措施) 政府應規劃實施未滿十八歲兒童及少年之醫療照顧措施,必要時並得視其家庭經濟條件補助其費用。
【kate】評論
年齡限制已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