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9.下列何者不是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規定之「個人生活資訊」隱私資料?
(A)信用紀錄
(B)HIV檢測
(C)背景調查
(D)懷孕計畫。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97938
統計:A(7),B(58),C(11),D(20),E(0)

用户評論

【用戶】Gavin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 第 1-1 條本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隱私資料,包括下列類別:一、生理資訊:基因檢測、藥物測試、醫療測試、HIV 檢測、智力測驗或指紋等。二、心理資訊:心理測驗、誠實測試或測謊等。三、個人生活資訊:信用紀錄、犯罪紀錄、懷孕計畫或背景調查等。雇主要求求職人或員工提供隱私資料,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不得逾越基於經濟上需求或維護公共利益等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目的間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用戶】Gavin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 第 1-1 條本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隱私資料,包括下列類別:一、生理資訊:基因檢測、藥物測試、醫療測試、HIV 檢測、智力測驗或指紋等。二、心理資訊:心理測驗、誠實測試或測謊等。三、個人生活資訊:信用紀錄、犯罪紀錄、懷孕計畫或背景調查等。雇主要求求職人或員工提供隱私資料,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不得逾越基於經濟上需求或維護公共利益等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目的間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