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依據特殊教育法之規定,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至少要有一人擔任各級學校中的何種職務?
(A)校務會議代表
(B)家長會委員
(C)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委員
(D)特殊教育教師評議委員會代表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22654
統計:A(39),B(653),C(718),D(135),E(0)
用户評論
【陳奕雯】評論
第 46 條各級學校應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家庭諮詢、輔導、親職教育及轉介等支持服務。前項所定支持服務,其經費及資源由各級主管機關編列預算辦理。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至少應有一人為該校家長會常務委員或委員,參與學校特殊教育相關事務之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