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喵】評論
讓不具法律專業的一般人民參與刑事審判程序,是世界各法制先進國家的共同趨勢,依人民參與程度而有不同的表現方式,諸如「陪審制」(由人民組成陪審團來認定犯罪事實,由法官適用法律及量刑,例如美國)、「參審制」(由人民和法官共同來認定犯罪事實、適用法律及量刑,例如德國)。其他法制,如韓國於2008年施行的「國民參與審判制」(類似陪審)、日本於2009年施行的「裁判員制」(類似參審)。司法院推動中的人民觀審制度,是讓經由一定程序選出的人民擔任「觀審員」,針對一些重罪案件,從頭到尾全程參與「第一審」法院的審判程序,觀審員在法官下判決結論時,雖沒有參與表決,但可以表示意見,提供法官下判決時的參考引用自:http://www.judicial.gov.tw/Guan-Shen/intro01.asp
【Kim Kuo】評論
現在則是正在推參審制~
【chu】評論
司改兩大優先 司法院:人民參審與金字塔訴訟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638201參審、陪審只能二選一?司法院推「人民6、法官3」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647687
【感謝阿,已脫坑】評論
目前進度是民間團體力推陪審制司法院傾向參審制新聞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