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大陸地區張先生業於台灣取得 1 筆供住宅用之不動產所有權,依法其於登記完畢後多久始得移轉?
(A)滿 1 年
(B)滿 1 年 6 個月
(C)滿 2 年
(D)滿 3 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04762
統計:A(0),B(1),C(1),D(19),E(0)

用户評論

【用戶】JiaYing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已修法第 6-1 條大陸地區人民取得供住宅用不動產所有權,於登記完畢後滿三年,始得移轉。但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或法院之判決而移轉者,不在此限。取得前項供住宅用不動產,於登記完畢後三年內,不得辦理土地權利移轉之預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