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 Ching Ch】評論
勞動基準法第38條---特別休假工作滿1~3年者:7日工作滿3~5年者:10日工作滿5~10年者:14日工作滿10年以上者:每多1年增加1日,上限至30日
【Peggy】評論
已修法 改成14日了喔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C
【小貂】評論
新修:勞基法6個月以上未滿1年--3天;1年以上未滿2年--7天;2年以上未滿3年--10天;3年以上未滿5年--14天;5年以上未滿10年--15天;10年以上每一年加1日,最多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