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Yang Ching Ch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勞動基準法第38條---特別休假工作滿1~3年者:7日工作滿3~5年者:10日工作滿5~10年者:14日工作滿10年以上者:每多1年增加1日,上限至30日
【用戶】Peggy
【評論內容】已修法 改成14日了喔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C
【用戶】小貂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新修:勞基法6個月以上未滿1年--3天;1年以上未滿2年--7天;2年以上未滿3年--10天;3年以上未滿5年--14天;5年以上未滿10年--15天;10年以上每一年加1日,最多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