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五、解釋名詞:(每小題 5 分,共 20 分)
【題組】⑴重力水(Gravity water)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58824
統計:A(54),B(504),C(99),D(2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要物契約、合會、何謂不要物契約

用户評論

【用戶】Zoe Wang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所謂「要物契約」又稱為「踐成契約」,即除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仍須交付標的物於他方始能成立的契約。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即成立契約者為諾成契約。以下依法舉例使用借貸契約及消費借貸契約說明之:使用借貸契約--第  464  條 稱使用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以物交付他方,而約定他方於無償使用後返還其物之契約。--此契約之成立效力,依法定文字解釋,必須交付借貸之物於他方。(例如你向我借一台電腦,不是我與你約定合意就成立的,而是我還必須把電腦交給你使用,才算成立,否則僅諾成就算,你不是就即刻須負有給付還返我標的物之義務?)第  474  條 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理由同上,比如你向我借錢我同意,若契約在我同意時即成立,我沒給你要借的錢,那你不是就開始負擔要還我錢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