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ne-Ru Jhuan】評論
第 77 條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分、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Tina Hsu】評論
所以鉛筆算是日常生活所必需?
【葉一龍】評論
買賣行為...是契約行為..是法律行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鉛筆對8歲學生算是日常生活所必需...故選A
【吳歐達】評論
民法第84條法定代理人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處分之財產、限制行為能力人就該財產有處分之能力。白話就是小朋友可以使用自己的零用錢(就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