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Wei Wang】評論
不等同唷 新聞畫面裡常會看到政府官員正接受著立委的"詢問" 其實分為以下三種:一.質詢:1.行政院院長 2.行政院各部會首長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二.備詢:1.政府人員 2.社會上有關係人事 (憲法本文第67條) 其中"政府人員"不包括五院院長 法官 考委 監委 (釋字325)三.陳述意見:1.關係院院長 2.各部會首長 (憲法本文第71條)希望對你有幫助^^
【luku612150】評論
補充13F 法院組織法規定,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任期4年,不得連任。
【唐唐】評論
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461 號解釋,下列何者並無赴立法院備詢之義務? (A)考選部部長 (B)銓敘部部長 (C)考試院秘書長 (D)考試院院長 未分類- 97 年 - 97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三等上篇#4808
【anny】評論
最高法院院長不等於司法院院長吧?為什麼無赴立法院備詢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