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映婷】評論
第 14 條於原住民族地區劃設溫泉區時,中央觀光主管機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辦理。原住民族地區之溫泉得輔導及獎勵當地原住民個人或團體經營,其輔導及獎勵辦法,由行政院.....看完整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