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甲男因染疫住院,在其子乙來探病的情況下,決定立遺囑,於是指定乙、丙醫師與丁、戊兩位護理人員擔任見證人,甲清楚口述遺囑意旨後,由丁筆記、宣讀、講解,經甲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丁之姓名,由見證人全體簽名,甲因雙手無力無法簽名,乃按指印取代。下列關於遺囑效力之敘述,何者正確?
(A)乙不得擔任見證人,故遺囑無效
(B)甲之遺囑應親自簽名,故遺囑無效
(C)乙並非筆記遺囑之人,故遺囑有效
(D)此為口授遺囑,見證人已達兩位,故遺囑有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加油瑄瑄

【年級】研一下

【評論內容】甲男因染疫住院,在其子乙來探病的情況下...

【用戶】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民法第1198條,繼承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